越南政府簽發第105號決議為外籍勞動者創造便利條件

越南政府總理近日簽發了關於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為企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扶助的第105號決議(105/NQ-CP),其中強調為外籍勞動者簽發勞務許可創造便利條件。

2021-09-27 10:32:09 - 越南

越南政府簽發第105號決議為外籍勞動者創造便利條件

来源:越通社
 
越南政府總理近日簽發了關於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為企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扶助的第105號決議(105/NQ-CP),其中強調為外籍勞動者簽發勞務許可創造便利條件。
 
越南政府簽發第105號決議為外籍勞動者創造便利條件 hinh anh 1
資料圖。 圖自互聯網


越通社河內——越南政府總理近日簽發了關於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為企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扶助的第105號決議(105/NQ-CP),其中強調為外籍勞動者簽發勞務許可創造便利條件。 第105號決議中提出的4個主要措施旨在直接為企業和勞動者紓困,"為專家和勞動者提供便利條件"。


為了為外籍勞動者赴越南工作創造便利條件,政府要求勞動榮軍與社會部在2021年9月份指導各省市靈活和適當放寬關於簽發、延期勞務許可的相關規定和條件,從而適應新時期要求並確保防疫的絕對安全。


具體:一是,第152號決議(152/2020/NĐ-CP)第3條第3款a點規定,要求"外籍勞動者須擁有本科以上或其它同等學歷,並在專業對口領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經驗",現放寬為"外籍勞動者須擁有本科以上或其它同等學歷,並在可勝任工作要求領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經驗"。


二是,第152號決議(152/2020/NĐ-CP)第3條第6款a點規定,要求
"...... 在專業對口領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經驗",現放寬為"...... 在可勝任工作要求領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經驗」。


三是,第152號決議(152/2020/NĐ-CP)第9條第4款b點規定:補充"證明信"這一專業術語,同時已獲得的勞務許可將被視為證明專家和技術勞動者的工作許可申請材料:"按照第152號決議第3條第3和第4款規定證明專家和技術勞動者的證件包括:文憑、證書、證明信;外國機構、 組織或企業出具的關於專家、技術勞動者的工作經驗年限或已獲簽的勞務許可以證明工作經驗的確認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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