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戶口簿正式被取消
根據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的2020年《居住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已簽發,有居住地確認效力的戶口名簿、暫住簿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為止。
這意味著,自2023年1月1日起,戶口名簿、暫住簿將正式被取消。 對於公民的居住資訊,居住管理機關將輸入國家居民資料庫。
然而,戶口簿、暫住簿現正是許多行政手續的重要和必要證件。 取消這些簿子將給不少行政手續帶來困難。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最近頒佈2022年第104號《議定》,修訂一系列與提交、出示戶口名簿、暫住簿有關的行政手續。
據此,自2023年1月1日起,公民在辦理以下各種行政手續時,可使用公民身份證來取代戶口名簿:
-戶籍登記、戶籍摘錄副本簽發手續。
-實際收養登記手續。
-對於委訟親屬領取結果的場合的醫保卡新發、再發、換髮手續。
-就業輔助貸款手續。
-生活用電購買手續。
燃油環保稅額再度調升至上限額
此前,2022年第20號《決議》已將燃油環保稅額調降至最低額,每公升視不同燃油種類介於300元至1000元之間。
但此稅額只適用於2022年12月31日為止。 自2023年1月1日起,燃油環保稅額將按照2018年第579號《決議》規定的稅額表,具體如下:
以上述的稅額,2023年油價很可能將獲上調。
對許多商品和服務的增值稅恢復10%稅率
根據國會頒佈的2022號《決議》,2022年對 正採取10%稅率的產品、服務的增值稅減2%,即降 為8%。
但該規定不包括一些商品和服務,包括:電信、資訊技術、金融、銀行、證券、保險、房地產經營活動、金屬、預製金屬產品、礦產品(不包括煤炭開採)、焦炭、精煉石油、化工產品,以及被徵收特別銷售稅的產品、服務。
為指引落實上述《決議》,政府已頒布2022年第15號《議定》,其中明確地規定採取加值稅減免政策的時間是從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因此,自2023年1月1日起,對之前獲減增值 稅的各種商品、服務的增值稅額將恢復以前的徵 收率。
延長勞工退休年齡
根據2019年《勞動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的退休年齡延長路線圖,2023年勞工的退休年齡將繼續比2022年延長。
具體是,2023年在正常勞動條件下,勞工的退休年齡如下:
-男勞工:滿60歲加9個月(與2022年相比 延長3個月)。
-女勞工:滿56歲(與2022年相比延長4個月)。
另外,勞工若勞動能力下降或從事繁重、毒害、危險等的工作滿15年以上,就可以提前退休5至10年。
未按第27號《決議》實施薪資政策總體改革
國會主席王廷惠已簽署頒佈2022年第69號《決議》,其中提出很多關於薪資、退休金、職技培訓輔助輔助金、社保津貼的新規定。
據第69號《決議》,2023年未按黨十二屆七中全會於2018年5月21日頒佈的第27號《決議》實施薪資政策總提改革。
自2023年7月1日起,將幹部、公務員、職工的每月基準薪調升至180萬元。
將國家財政預算確保的物件的退休金、社保津貼上調12.5%,同時為享額低的1995年前退休者提供額外輔助。
調升有功者的津貼標準,確保不低於都市區域貧戶標準,將附加在基準薪上的社會民生政策調升20.8%。
上調醫療幹部職業優惠補助金
這是關於2023年國家財政預算的第69號《決議》所屬值得注意的薪資政策之一。
據第69號《決議》,國家同意自2023年1月1日 起對衛生防疫幹部和基層醫療幹部上調職業優惠補助金。
職業優惠津貼的調升將根據黨中央政治局於2021年12月30日頒佈的第25號《結論》實施。
但現仍未頒佈取代、補充關於對醫療工作者的職業優惠補助金的2011年第56號《議定》。
至今,衛生部才只建議如下的各項內容:
-將直接、經常擔任衛生防疫工作的職工的補助金從40%上調至100%。
-對於在鄉醫療站、區域全科診所等工作的職工,職業優惠補助金將調升100%。
自2023年1月1日起,上調醫療幹部的職業優惠補助金。 |
對剩餘勞工解決退休制度
自2023年1月15日起生效的2022年第97號《議定》規定對在國家掌控全章程資本的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轉型、重組過程中剩餘的勞工的政策。 其中,對於1998年4月21日前或2002年4月26日前獲錄用的剩餘勞工,政策如下:
年齡比退休年齡低1至5歲,強制性社保費繳納時間滿20年以上的剩餘勞工獲享退休金和以下各種制度:不因提前退休而被扣除退休金比例; 提前退休的每年(滿12個月)獲享等於3個月薪資的津貼; 對於有繳納社保費的每工作年,獲提供輔助金,等於平均月最底薪的0.4。
對於年齡比退休年齡低1歲以下,強制性社保繳納時間滿20年以上的剩餘勞工,獲享退休金和以下各種制度,包括:不因提前退休而被扣除退休金比例; 對於有繳納社保費的每工作年,獲提供輔助金,等於平均月最底薪的0.2。
對於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費繳納時間未滿足規定條件,而不足的時間為6個月以下,就可以一次為不足的時間繳費,以獲享退休制度。
工會幹部新補助制度
自2023年1月1日起,越南勞動總聯團主席團頒佈,規定對各級工會幹部的補助制度的第5692號《決定》生效。
據悉,責任補助金獲享物件包括:基層工會、成員基層工會、部分工會(若有)主席、副主席; 基層工會檢查委員會主任和基層工會、成員基層工會、部分工會(若有)執委會委員; 工會組長、副組長。
基層工會幹部的責任補助係數根據工會會員人數、上年度工會會費繳納情況和工會會員數量框架確定。
作為計算補助金的薪資如下:
對於國有行政、事業單位基層工會:每月補助金=(責任補助係數)×(國家規定的基準薪)。
企業基層工會、非國營基層工會:每月補助金=(責任補助係數)×(國家規定的區域基薪)。
另外,第5692號《決定》還規定對省級、中央部門和同級工會幹部的責任補助制度。
據此,對省級、中央部門和同級工會幹部的責任補助係數根據在上年參加社保的平均勞工人數來確定。
據此,勞工人數平均低於30萬名,工會執委會委員獲享的係數為0.4、檢查委員會委員為0.3。 若工會會員人數為30萬以上,則工會執委會的責任補助係數為0.45、檢查委員會委員為0.35。
已購買人壽保險仍可在21天內決定不參加
2023年也是多項法律出台的時段,其中之一是2022年《保險經營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2022年《保險經營法》調整多項與組織、個人的保險經營活動有關的內容,以及時調整現實中出現的問題。
具體是,《保險經營法》加入關於考慮參加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的時間的規定,具體如下:
對於期限超過1年的保險合同,自收到保險合同之日起21日內,買方有權拒絕繼續參加保險。
若買方拒絕繼續投保,保險合同將被解除。 當時,買方在扣除按保險合同的合理費用(若有)后,將獲退還已繳的保險費。 同時,若發生保險事件,保險公司也不必賠償和支付保險金◆(待續)
來源:西貢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