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印度尼西亚正在草拟议案,准备向谷歌和亚马逊等科技业巨头征收增值税。

印尼财政部长慕燕妮(Sri Mylyani Indrawati)日前发布声明说,谷歌、亚马逊、Netflix等企业虽未在印尼开设分公司,但他们在印尼“有显著的经济存在”,因此将被视为“常设机构”,须缴付增值税。

目前印尼的增值税率为10%,在印尼销售的大多数商品与服务都涵盖在征税范围内。

2016年,谷歌因涉嫌广告收入逃税,与雅加达政府爆发税务纠纷,后来双方大致和解协议,但未对外公开协议内容。

印尼政府此前一再表示要Netflix等串流服务提供商与其他商家一样公平缴税。亚马逊目前并不活跃于印尼的电子商务,但在当地经营云服务。

该项正在拟定中的议案属于印尼税务改革的一部分,税改旨在提高国家税收,吸引投资以及确保企业遵守法规。(越通社—VNA)